從西元
1959
年到現在,爵士樂繼續走了近半個世紀,然而它並未應驗「天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說法,依舊是百家爭鳴;而所謂的百家爭鳴,也就是多種樂派同時存在。六零年代正是黑人民權運動如火如荼之時,
Dr. Martin Luther King 和 Malcolm X
等人權鬥士以犀利的辯才宣揚平權理念;拳王阿里用穿花步法與無堅不摧的鐵拳吸引世人對黑人的重視。而黑人音樂家們的做法是,以手上的樂器作為爭自由的武器,用激烈的音樂作為追平等的講稿。而
Ornette Coleman 提倡的Free Jazz就主張顛覆當下,這味道極為符合他們的需求,於是 Free Jazz
在六零年代也曾大行其道。其中最為著名的自由樂手除了 Coleman,尚包括 John Coltrane、Albert Ayler 與 Eric
Dolphy 等。
除了黑人的民權運動外,這時代整個世界都籠罩在一股新思潮底下;Fluxus
運動、極簡主義等前衛意識高漲。同樣也有一批爵士音樂家以前衛藝術的概念創造音樂,他們的作品充滿即興卻又經過深思熟慮,常讓人把前衛爵士與同樣奔放不羈的自由爵士混淆,因此工具書上常見專家將二者合而為一,將之一併納為「自由/前衛爵士」(Free
Jazz / Avant-Garde)。這類樂手以鋼琴螳螂手 Cecil Taylor 為首,並影響許多歐洲後起之秀,德國的 Peter
Brotzmann、英國的 Derek Bailey 等人的前衛爵士,肯定嚇死一堆人!
隨著音樂視野的逐漸開闊,加上爵士版圖不斷擴大,爵士樂早已成了全世界共同的音樂資產,每個民族 (東方與西方皆然)
都可將爵士精神注入自己的音樂文化裡成就風格各異的民族爵士樂。然而至為重要的是,在這個百花齊放的年代,各種爵士風格間其實並沒有所謂的孰尊孰卑,他們是同時存在的。
<照片出處:http://www.kalamu.com/bol/2006/08/06/john-coltrane-%E2%80%9Cdear-lord%E2%80%9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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