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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月之城的調皮樂音:Dixieland
 
 
簡單來說,紐奧良爵士是在喪禮時演奏的音樂,就像是台灣的「西索米」一樣。廿世紀初,住在紐奧良的黑人樂手最常接到的演出機會就是在出殯的場合裡。因此許多著名的紐奧良爵士大師,像是 Louis Armstrong,他們一身的好技倆全都是在出殯的隊伍當中練就的。也因為紐奧良爵士多半在出殯的隊伍中演奏,所以在樂曲風格上,大部分是以「進行曲」的方式譜寫,目的是為了方便送葬隊伍的行進。而除了 Armstrong 之外,Sidney Bichet、Jack Teagarden 與歌手 Emma Barrett;甚至當時被稱為白人爵士希望的小號手 Bix Beiderbecke 等,都是歷史上著名的紐奧良爵士樂手。
自從哥倫布發現新大陸之後,西、葡二國多移民南美洲,而英、法則往北美洲前進。美國南部大城紐奧良最早就是由法國人移民而後打造的。這些居住在紐奧良的美國黑人以及隨時代演進而出現的黑白混血的克里奧人,他們首先開始運用歐洲的樂器,例如銅管樂器等來演奏,並融合黑人音樂傳統中的藍調、靈歌、以及各種民謠樂風,開創了最早的爵士樂風格。也由於紐奧良具有這種特殊的人文背景,才使得各種文化傳統與民族,能夠不斷地在同一個地方裡交會激盪,終於誕生了後來的爵士樂。

那麼,或許大家會有疑問:「當時黑人不是普遍貧窮嗎,哪來多餘的錢購買樂器玩音樂呢?」其中的關鍵就在「戰爭」上。南北戰爭期間,為激勵軍隊士氣,作戰部隊常有軍樂隊隨行以壯聲勢。但是若打了敗仗,倉皇逃竄之際又有誰會提著笨重的武器或樂器逃跑?只有丟棄一條路可行。於是黑人們手上的樂器許多都是「路上撿回家的」,這也是有趣的現象之一。

前面提到了早期的紐奧良爵士主要用在婚喪喜慶的場合,尤其是喪禮。但是聽過紐奧良爵士的人一致認為它是種快樂的音樂,而送葬音樂怎麼會是快樂的呢?原來在西元 1803 年,法國人將紐奧良原本的殖民地權賣還給美國,而美國白人歧視黑人,原本在法國人統治下的自由黑人一夕間變成了奴隸,開始過著毫無尊嚴的生活。加上紐奧良的黑人大多信仰巫毒教,奴役制度底下黑人們認為苟活著每天服勞役,毫無人權可言是件痛苦的事,唯有死亡才能解脫。所以在他們的心中,死亡是值得慶祝的一件事。而且就人性面來看,喪禮時人們總希望死去的親人可以無牽無掛的離去,而留下來的家屬則能趕緊撫平悲傷,也難怪紐奧良爵士樂聽起來總是帶有快樂的感覺。
歷史上最早的一位紐奧良爵士樂手是誰已不可考,但紀錄上最早的一位是指黑人小號手 Buddy Bolden。Bolden 在西元 1895 年成立了一個樂團,在紐奧良紅燈區〈Storyville〉一帶演奏,直到西元 1917 年紅燈區關閉為止。可惜 Bolden 的音樂並沒有任何錄音紀錄留存,僅能從地方耆老口述中想像當年的熱鬧景象。早期紐奧良爵士樂是由黑人所開創的,但有趣的是,留下第一張爵士樂專輯的並不是黑人樂手,而是一個全部由白人組成的「正宗狄西蘭爵士樂團」(Original Dixieland Jazz Band ),於西元 1917 年錄製了歷史上第一張爵士樂專輯。事實上,西元 1915 年曾經有人邀請當時著名的黑人短號手 Freddie Keppard 來灌錄爵士樂唱片,但是 Keppard 擔心自己的演奏會因為錄音的流傳而被其他人模仿,於是拒絕了這個機會,也失去成為第一個錄製爵士樂唱片的機會。

最後談談一個蠻奇妙的現象。我們都知道紐奧良爵士最著名的代表就是 Louis Armstrong,但是 Armstrong 卻不是在紐奧良走紅的,而是在芝加哥。事實上紐奧良爵士樂就是從芝加哥開始流行的。那麼,為什麼紐奧良製造的音樂不在紐奧良風行,卻在別的城市呢?邏輯其實很簡單。過去紐奧良爵士在紐奧良當地多用於送葬,當然也包括娛樂,但受限於地理與經濟位置,始終定位在「地方音樂」上。音樂家若想要獲得更多表演機會,上大城市是不二法門。於是樂手們偷偷搭上北上的火車到了芝加哥,利用大城市的傳播優勢成功打響了歡樂搖擺的紐奧良之聲,紐奧良爵士從此風行全美。然後,音樂家們繼續前進,把紐奧良爵士帶到美國另一個大城市,紐約。而當爵士樂到了紐約之後又產生了巨大變化,不過,那是另一則故事了。

 本樂評由台北愛樂電台 DJ-沈鴻元先生撰寫